通知
全县各居民,烟花爆竹经营户:
根据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澧县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烟花爆竹监控情况,县人民政府在此对大家进行如下提示: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一律依法追刑;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一律依法拘留;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一律依法拘留;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一律依法拘留;为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提供原材料,场所,工具,销售渠道和其它便利条件的,一律依法拘留。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并给予1千元以上现金奖励。对于各零售网点销售非正规渠道产品的,县安监、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收缴并销毁。
样音试听: